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人文传媒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教考函字〔2025〕72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更新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的通知》(黑招考院函〔2025〕134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委专家库”)入库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信息更新确认。组织现有在库评委专家完成2026年度个人信息更新与提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新增专家入库。对申请新增入库的评委专家,严格开展资质审核、材料核验等工作,符合条件者按流程推荐入库。
注:此前已入库的专家,须在指定系统内完成2026年度个人信息更新与提交,未按时更新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评委资格。
二、时间安排
有意愿参与2026年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工作的教师,须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操作:
(一)10月24日—26日在库专家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更新与提交;新增专家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审核。
(二)10月27日—29日二级学院完成材料初审与汇总,并于29日下午15时前将纸质版报送招生就业处,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285402090@qq.com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遴选标准。各二级学院遴选专家时,须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遴选工作办法(试行)》(教考院函〔2023〕103号,附件1)规定的遴选条件、流程开展工作,重点审核专家政治素质、专业资质、廉洁记录等,确保推荐专家符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
(二)规范推进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此次评委专家库更新申报工作,及时通知有意愿的教师按时完成系统操作;对新增专家,须严格履行“个人申报—学院初审—资格复核”流程,核实专家学历、职称、教学年限等证明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对在库专家,须提醒其核对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职称变动、回避情况等),确保更新信息准确无误。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对专家遴选推荐工作负主体责任,须指定专人统筹协调,做好系统操作指导、材料收集核验等工作;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上报材料清单
(一)《2026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申报人员统计表》(附件3);
(二)《艺术类教师廉洁履职承诺书》(附件);
(三)《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入库申请表》(从评委专家库系统填报后打印)。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遴选工作办法(试行)》(教考院函〔2023〕103号)
2.专家端——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系统操作说明(2026年版)
3.《2026年度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专家库申报人员统计表》
4.《艺术类教师廉洁履职承诺书》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0月24日